旨:109-生活助學金申請通知(即日起至35日止)
 明:
一、 申請資格:
        ()具中華民國國籍及本校正式學籍者。
        ()符合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補助

         資格之學生。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六十分以上()(新生則以入學成績排序,

         並由各系審核)
二、 學生參與生活服務學習期間每月6千元生活助學金,服務學習時數每週不

     得超過8小時,每月不超過30小時,服務學習內容由各單位自行訂定工

     作分配與考核管理,請詳見本校學生生活助學金實施要點(如附件1)
三、 申請方式:請至校務系統生活助學金管理系統申請,並上傳符合資格之證

     明文件,點選申請服務單位,請詳見生活助學金系統操作說明(如附件2)

     若有任何問題請洽申請服務單位。

四、 依系上需求,可隨時調整工作內容。
 

※詳細資訊,請見以下學務處網頁:

stu.nkust.edu.tw/p/412-1007-1314.php?Lang=zh-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