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Panasonic在台集團為支援品學兼優及家境清寒學生,特設立旨揭獎學金,提供本校2名獎學金名額,並給予獎學金及實習/就業機會。

二、獎學金及實習/就業機會提供:

(一)獎學金:每學年獎學金新台幣六萬元,兩年合計新台幣十二萬元

1.第一年度獎學金於2020年9月頒發。·

2.第二年度獎學金需通過年度面談(2021/5月),合格始同意頒發(2021/9月)。

(二)實習機會:獎學金得獎期間,Panasonic在台集團公司每年提供二個月暑期實習機會,由獲獎學生依專業、興趣選擇適合公司實習。暑期實習期間,另提供暑期實習津貼。

(三)就業機會:推薦獲獎之優秀畢業生,Panasonic在台集團公司優先聘用。

三、招募對象及條件: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

(二)本校電機、電子、機械、化學工程與材料工程、資訊工程學系、營建工程系、環境與安全衛生工程系之目前在學二年級學生

(三)一年級上、下學期及二年級上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系排名前20%並無不及格科目且未受小過(含)以上處分者

(四)不得同時受領本校承辦之其他機構或團體所設置相同受領期間之獎學金具中低收或低收入戶證明者除外)。

四、報名方式及日期:

(一)本學年第二學期開學日起至109/03/02(一)止備妥應缴文件,並經班導師或專案研究指導教授推薦,並繳至校友中心實習組(建工校區/第一校區)

(二)報名應繳資料(1〜5為必繳):

1.申請書(如附件表格,並經各班導師或專案研究指導教授推薦,並送學務處蓋章確認是否確認受處分情形及受領學校獎學金)

2.自 傳(如附件表格)

3.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4.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需加蓋當期註冊章)或在學證明書正本

5.檢附大一上、下學期及大二上學期成績單

6.清寒學生請檢附中低收或低收入戶證明。(政府機關發給之當年度效期內之「中低收或低收入戶證明書」正本,村里鄰長發給之清寒證明,不列入審査範圍)

7.其他(推薦相關證明)

五、甄選方式及公告:

(一)綜合考量申請者成績、在校表現、家庭年收入等因素,擇優錄取。

(二)評審委員會由Panasonic集團在台十家公司組成,進行評審作業,確認得獎名單,並於五月份通知本校公告。